协警的工作是“辅助”警力,是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但是是不具备有行政执法权的。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在组织机构性质上,虽然说协警是归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是他们是不一级授权联防队。
协警的工作必须是由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的,如果说涉及法律的任务,都是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所以说协警只是一个辅助的作用。在法律上说,协警也是有权利,但是没有权力。也就是和正常公民一样的权利差不多。辅警队伍则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指挥的,主要的工作就是社会联防巡逻,其工作职责在保安和正规警察之间,公安机关赋予他基本的执法权,会给辅警配备基本的警械。辅警人员主要是由本地市民组成的,属于义务辅警,很多市民利用业余的时间来参加社会治安工作,还有就是半专业的辅警,会采用合同式的形式成为一种职业。
具体区别:
1、协警和辅警都是一个意思,严格讲是公安机关警力辅助力量,不是警察。警察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公务员编制,都是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去的。
2、协警没有执法权,没有编制,待遇低下,随时都会被辞退。协警主要在公安机关基层部门,由于公安机关基层警力缺乏,又无法在短期内补充新生力量(公务员),所以基层便出现了协警、联防队员、巡逻保安等形式的辅助力量,而且成本低。
3、全国各地协警的服装都不同,有的穿保安服、有的穿黑色训练服、有的甚至是仿制警服,有制服但是没有执法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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