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丈夫银行贷款时,妻子也在贷款合同中签名或者丈夫贷款后妻子通过追认等其他方式表明为该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该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负有偿债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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