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医保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由参保单位统一同时办理养老险和医疗险的在职转退休业务,并提交如下材料:
1、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核定表》;
2、退休批复(或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退休费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退休呈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处级及以上干部若无《退休呈报表》的,需提交干部任免表复印件2份):
5、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最新工资变动调整表复印件1份,
6、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7、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档案审核情况表》
机关社保科统一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的,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补正。材料齐全、填写正确的,机保科接收材料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社保局收到材料的次月开始执行。
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说明:
1、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
2、在非定点医院或在异地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参保人员无论在当地或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均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3、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严重需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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