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当出生证明丢失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就需要补办。出生证明丢了的补办方法是:1、补办声明,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证明,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本相同。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3、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本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4、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一、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二、补办出生证明应该去哪:
1、儿童父母亲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
2、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在现管辖派出所所领取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并回远接生医院(卫生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产科主任和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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