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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怎么辞职?

2024-04-14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员工在试用期怎么辞职?

《劳动法》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内福利待遇较差,劳动者可辞职。劳动者应提前3天通知单位,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结清工资报酬,不得拖欠。如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提前通知后可合法解除合同,无需赔偿。试用期内辞职提前3天通知,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

法律分析

从《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期限规定来看,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其实往往受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影响,当然另一方试用期期限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能将二者区分来。法律中明确规定,单位若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6个月。当然,那种只约定了试用期的,一般试用期的期限就会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其实尚不算单位的正式员工,因而在各方面的福利待遇可能就相对要差一些。当然,这个阶段,法律中对劳动者辞职也没有作出过分严格的要求。而劳动者要是在试用期内,发现可能这个岗位并不适合自己,或者自己有其他更好的安排打算,那么也是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申请。

一般在试用期内想要辞职的话,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但此时需要提前3日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之后经过单位的同意,那么双方之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需要按照单位的内部要求,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同时单位也要及时为劳动者结清工资报酬,不能因为其还处于试用期间,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按照约定或者法律中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

另外,考虑到有些时候单位可能不会同意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申请,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确实是提前了3日的时间通知了单位的,那么到期之后即使单位不同意自己辞职,也是可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届时也可以自行离职,由此给单位造成了什么经济方面的损失,劳动者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但是,如果是在成为正式员工后,则必须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否则会损坏本机。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者可以自行离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后辞职,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单位政策,选择是否辞职,但需遵守相应的通知期限。单位也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不能因试用期而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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