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随身携带物品:随身携带物品是指旅客为旅行方便随身携带的物品,如:衣物、小包等,公务舱及经济舱每位旅客只限一件算。乘坐飞机时,小件行李可以随身携带:民航规定经济舱的乘客可以携带一件手提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能超过5公斤。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超过上述限额的物品应托运。乘坐飞机时,可免费托运一定数量的行李:乘坐飞机的乘客每人可以免费托运一定的行李,一般经济舱的成年乘客免费行李为20kg,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行李要包装完好,捆扎牢固,并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航空公司的是15KG(如春秋航空)。托运的行李每件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x60x100厘米。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旅客免费行李额:机票上注明的免费行李额是指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之和: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无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额:旅客的逾重行李在所乘飞机载量允许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时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法律依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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