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小产假期根据怀孕时间和流产情况有不同的天数,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女职工的产假待遇包括保胎假按病假发,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放,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
一、小产假期有多少天
1、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女职工产假待遇有哪些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结语
女职工的产假期根据怀孕时间和流产情况而定。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产假为15至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产假为42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长至四个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享受保胎假和产前假,工资按病假或八成发放。此外,根据地方法规,女职工还可获得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根据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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