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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