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处刑罚。(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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