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男方借高利贷是用来家庭生产经营或者配偶也享受到借款的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妻子也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离婚时妻子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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