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办的取保候审未被解除的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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