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办理新的银行卡,那么不带银行卡也可以进行办理,用户只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去银行柜台办理开卡业务即可。
2、如果是更改预留手机号码,没有带银行卡也可以进行办理,用户只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即可。
3、如果用户是办理取钱业务,那么没带银行卡也能够进行办理,用户可以通过自助取款机,选择无卡取款业务,就可以进行办理,但前提是一定要记得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
4、如果是打印银行流水,不带银行卡也可以进行办理,客户直接带上个人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打印银行流水业务即可。
除了以上这些业务之外,没带银行卡通常是无法去柜台办理业务的,大家平常还是去银行办理业务时还是要带上银行卡。
办理银行卡流程:
1、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现金到相关银行网点办理。
2、先排号,填写开户申请填表。
3、填好后,等待叫号到柜台办理银行卡即可。具体有效身份证件有:
具体有效身份证件有: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或身份证(有效期5年)。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外国公民的有效证件为护照。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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