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记录能不能作为出轨证据具体看情况。开房记录的证据效力,最基本得有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开房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无法取得,如果在法庭上不能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该证据将被排除。
一、什么是证据的“三性”?
证据的“三性”如下:
第一,客观真实性。
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可靠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引起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也可能由文字或者某种符号记载下来,甚至成为视听资料等等。
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最基本的特征。
第二,证据的关联性。
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如果作为证据的事实与要证明的事实没有联系,即使它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第三,证据的合法性。
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诉讼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警察单凭转账记录能否定罪
警察单凭转账记录不能定罪。
没有借据,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时仅凭转账记录是不能起诉定罪的。
转账记录只是表明资金的流水(也就是资金的来往),可以证明已经把钱借给了他人,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但必须有另外证据证明,此转账记录不是归还借款或其他业务往来。
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
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
证据制度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
三、纪检可以调查开房记录吗
纪检可以调查开房记录。纪检有权限的人拿到开房记录,虽然这属于个人隐私。一经检举,公安涉及人员将被追责。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通过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无法取得,如果在法庭上当事人不能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该证据将被排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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