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不可以结婚。亲兄妹之间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二人是不可以结婚的。即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也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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