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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数额怎么认定?

2021-04-27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强迫交易数额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3.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

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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