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男方不负责可以起诉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女方在怀孕时男方不负责,生产后也不抚养的,女方是有权请求其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你好,离婚的男人不想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可以申请补办吗?
离婚了要补办出生证的,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离婚后,要补办出生证的,必须先去当初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调取相应的资料,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出生信息资料后,当事人再去当地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相关部门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补办请求,向当事人出具新的出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女孩怀孕了,男孩不想负责,女孩跳楼了,男孩会被判刑
被告人怀孕了还是会被判刑的。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案子能否定罪处罚,主要看案件的证据和案件事实,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况,对于是否怀孕不是法院考量是否判刑的因素,怀孕是法院考量如何判刑的因素,也就是说,即使怀孕,法院仍然会判刑的,但是在判刑时对于判实刑还是缓刑会有很大的影响。《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你好,男人还钱和身体伤害口头承诺的声音对我负责吗?
一般来说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但有的需要书面,比如婚后财产必须书面约定才有效力。但必须有证据,如对方不承认,又无录音、证人等证据证明,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还有,口头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你好!恋爱期间怀孕了,男友不愿意负责,我要他赔偿精神损失的费用可以吗?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积极和男方协商,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假如我怀孕的男人一直拖到后期,然后又不想负责,我告诉他要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流产后的费用
主张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的费用为准。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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