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事故鉴定怎么做
1、机动车事故鉴定具体如下:
(1)委托人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鉴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
(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二、追尾的责任怎样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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