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具有人身性质;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是种类物或特定物。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共同之处有:都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二者法律特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
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
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
拓展延伸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承揽人)承诺为另一方(委托人)提供特定服务或完成特定任务,而买卖合同则是指一方(卖方)承诺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买方)并支付相应的价款。这两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目的和义务。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承担提供服务或完成任务的义务,而委托人则有义务支付相应的报酬。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义务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并交付货物,买方则有义务支付购买价款。此外,承揽合同更注重服务的质量和结果,而买卖合同更注重货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了解和区分这两种合同对于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或完成任务,买卖合同则是指卖方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买方并支付价款。承揽合同注重服务质量和结果,买卖合同注重货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了解和区分这两种合同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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