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下班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流程:送往医院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工伤重伤应该如何处理?
工伤事故重伤应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怎么才能申请到工伤保险赔偿
按照下列流程能够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三、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