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异地离婚程序(协议离婚):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三、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四、诉讼离婚,是在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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