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房产中介的渠道如下:
1、去当地工商局投诉,或者拨打12315,找消协投诉。
2、找房产局或者逐渐为投诉。
3、如果是大的连锁中介,可以找他们的总部投诉。
房产交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二手房交易服务。
二、谨慎防范交易资金、财物安全,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也不要把房屋权属证书原件等重要证件交由其代管,确需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应通过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的房屋交易结算专用账户进行。
三、谨慎选择所购房源,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四、谨慎签订合同,防范价格欺诈。经纪服务应该明码标价,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对应缴纳的交易税费与经纪机构签订“打包收取”等协议,防范欺诈。
诈骗罪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房屋中介欺诈一般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投诉,或者拨打12315,找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如果是较大的连锁型中介;可以向他们的总部投诉,房屋中介很多都是一个品牌的,这个时候采用总部投诉的方式比较好,因为往往下面做的事情总部并不知情。关于你提出的“房屋中介欺诈怎样投诉”问题,律师整理出来的材料符合你的要求吗?还有其它问题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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