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造成轻伤的,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量刑。
司法实践中,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一、轻伤一级没有谅解书一定会判实刑吗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没有赔偿、对方不谅解,又没有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就没有这几项的减轻情节,很大可能会被判实刑
二、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有哪些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三、妨害公务量刑几个档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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