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未交罚金不影响减刑申请,减刑条件包括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悔改或立功等,而是否交罚金与减刑无直接关系,但严重罪行且对社会有威胁的不符合减刑条件。
法律分析
一、服刑人员未交罚金能减刑吗?
不交罚金也是可以减刑的。法定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减刑和是否交罚金是没有直接的关系的。
二、哪些条件符合减刑?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减刑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四)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五)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服刑人员未交罚金并不意味着就不能申请减刑了,因为减刑是和缴纳罚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服刑人员申请减刑必须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中提出的条件,但是如果犯罪的情况非常严重的并且对社会有很大的威胁性质的,那么是不符合减刑的条件的。
结语
服刑人员未交罚金并不妨碍其申请减刑。减刑的条件是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悔改或立功。重大立功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在灾害中有突出表现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减刑后的实际刑期有一定限制,如有期徒刑至少为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未交罚金并不直接影响减刑申请,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减刑条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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