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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0-05-29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勘验、调查情况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该认定书应明确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申请和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申请和处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确保人身安全。其次,当事人需要向交通警察部门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事故现场照片、事故报告等。接下来,交通警察部门将进行调查,包括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询问等。根据调查结果,交通警察部门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核。如果认定书被确认有效,相关保险公司或法院将根据认定书进行赔偿或处理。整个过程需要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和合法。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旨在明确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勘验、调查情况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认定书,作为处理事故的证据。认定书应详细载明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申请和处理认定书的流程包括报警、提交申请、调查、填写认定书等步骤。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和合法,是保障权益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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