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税收争议有以下解决方法:1、税务机关与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复议解决。3、诉讼解决。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与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这种解决方式是目前最被提倡的一种解决方式,也是成本耗费最低的一种解决方式。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不需要通过上级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如果问题能够得到协商解决可以减少争议双方的矛盾,缩短争议解决的时间,减少争议解决的环节。但如果问题如果不能够协商解决或是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又不得不诉诸于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因此协商解决争议是解决方式中法律效力最低,不确定因素最多的一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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