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重组前债务账面价值-抵债资产公允价值-豁免债务-预计负债-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
2、债权重组损失:
先计算差额=重组前债权账面余额-收到偿债资产公允价值-豁免债务-重组后债权公允价。
上述差额大于坏账准备的,重组损失=上述差额-坏账准备。
上述差额小于坏账准备的,重组损失=0。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一一债务重组》 第十三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法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章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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