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子女教育每年每个子女按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扣除100%,或双方各扣除50%。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八、十一条。医保费用超过15000元部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例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而继续教育属于学历(学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例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而继续教育属于学历(学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中的教育支出优惠政策如何适用?
个人所得税中的教育支出优惠政策适用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教育支出的一定额度的税前扣除或税后减免。具体适用条件包括:纳税人为自己或配偶、子女支付的教育费用;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费、住宿费等;受教育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教育、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纳税人需要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扣除或减免。教育支出优惠政策的适用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结语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进行规定。子女教育费用每个子女每年可按照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照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而继续教育费用属于学历(学位)教育,每月可按照400元定额扣除。此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和申报程序需遵守税法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育支出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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