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全责任人离职后,由新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原负责人不再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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