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凡户籍在该地,出生90天以后的农村居民及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没有年龄上限)。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人员不必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
实施时间: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缴费方式:居民缴费、政府补贴。自2013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并全面推广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结肠癌、直肠癌等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流程
(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盖章;
(二)所需报销清单:一般情况需要在所在卫生院出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例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转诊证明;
(三)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社保机构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凭借医保卡在联网医疗机构、药店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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