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教学工作,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建设好 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1、甲方根据学校 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乙方实习条件,确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学生人数、专业、时间、内容等),提前送交乙方,双方确定后共同执行。
2、发挥学院的资源优势,为乙方提供人员培训、业务咨询和理论指导,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3、甲方可对乙方人员进行荣誉聘用,被荣誉聘用人员可应邀到学校作专题讲座或企业推介活动。
4、实习实训期间,实习师生应严格执行乙方的安全、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承担乙方安排的实习实训任务,讲求效率、保证质量。
5、实习期间甲方派出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专业知识、道德诚信、安全保密等相关方面的教育和日常管理。
二、乙方
1、乙方是甲方 专业签约教学实习基地,双方共同参与基地建设和实习、实践指导工作。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为甲方提供实习、实践条件和保障,协助甲方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3、向甲方反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并提供学生个人实践情况的鉴定意见。
三、为加强协作,甲乙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基地长期健康发展。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力,另一份交内蒙古财经学院教务处备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有效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学院(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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