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在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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