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上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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