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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

2022-05-03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要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

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有下列几种方式:

1.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自该履行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2.合同中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一、借款合同有效期几年

借款合同上一般有借贷双方、借款金额、偿还方式、偿还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协议本身没有期限之说。只要借款人违约,即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有效期在法律上无限制性限定,是一直有效的。但在法律中,对债权人主张权利则有诉讼时效的限定。诉讼时效是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要债务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多长时间。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3年内。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诉讼时效的认定与起算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

对“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三、还款期不清楚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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