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不算夫妻,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到结婚证才算夫妻。需要注意的是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是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才可以。若有一方不想履行婚约,另一方不能强制执行。
一、定亲彩礼在离婚时怎么处理
1、第一种情况,双方当事人解除婚约。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关于这段感情里面的过错,双方当事人之前给予对方的财物,应该全部返还。如果那女和女子已经发生了同居,或者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关系,女方当事人要求毁约的情况下。可疑返还50%-80%的财物,如果男方当事人要求毁约的,返还的比例在50%以下。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以夫妻的关系同居,并且两人已经一起生育了子女,男子当事人要求毁约的,应该返还40%以下的财物,如果女方毁约,应该返还50%-60%。如果结婚后发现男方当事人隐瞒了禁止结婚的疾病,采取欺骗的手段和女子结为夫妻关系,彩礼应该返还50%以下。
2、第二种情况,女方当事人利用结婚向男子索取财物,女子收到彩礼后就提出解除婚约的或者是制造别的缘由让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这种情况下,女子应该全额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同居生活,但是并没有生育子女的,并且婚姻持续时间不满两年,彩礼应该返还60%-80%。如果是隐瞒其他的一些疾病,导致双方不能结为夫妻的,彩礼应该返还80%以下。
彩礼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结婚后的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此时切记不可以一刀切。如果是在双方当事人在结婚后已经取得结婚证之后所拥有的,并且双方没有其他的书面约定,按照我国的法律应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双方当事人取得结婚证书之前,有一方所有,同事没有书面其他约定,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世家处理案件中,彩礼一般都作为女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因此彩礼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案件中,一般处理彩礼的案件,彩礼都是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处理的。
二、哪些情形不用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使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婚登同居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三、和老婆离婚彩礼能退的回吗
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是可以的;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情况: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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