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同样适用于被胁迫结婚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由协议或法院处理,子女适用相关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从恋爱走到婚姻殿堂这一路都是非常不容易的,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简单,婚姻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人生大事,每一位都应该认真对待,特别是夫妻的相处之道,应该要互相坦诚和信任。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他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语
婚姻是一段艰辛而珍贵的旅程,男女双方应该认真对待。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虽不属于无效婚姻,但可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他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也可请求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财产由协议或法院处理。对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是人生重要的决定,应以坦诚和信任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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