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可以免于刑事责任。
一、国家法规定,公安机关有哪些不予批捕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批捕或不予逮捕:(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不被起诉的规定
醉驾不被起诉规定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滥用职权能免处吗?
滥用职权只有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免处刑罚: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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