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相关的规定,公司做假账是为了偷逃税费,对公司可以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做假账的会计等人员,可以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清算罪的立案标准为: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妨害清算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法人,但如果清算组成员与公司、企业相勾结共同实施本条规定的行为,也应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公司、企业在清算时,有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公司、 企业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的行为;
3、行为人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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