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但结婚证不在手,应当去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的材料。如果有能够证明婚姻事实关系的证据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离婚要去哪里办理呢?
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双方登记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处。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关系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则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要走户籍所在地吗
离婚时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l、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如果去法院起诉,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如果你的婚姻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还需要带着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还要携带相关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
三、夫妻两年分居是否能够自动解除婚姻
夫妻两年分居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见,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诉讼离婚的,需要原告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离婚所需材料去到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