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走诉讼程序。
一、借款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
借款合同一般会采用出面的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是双方约定的,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借款人应当支付利息,可以认为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当向被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
二、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法律上怎么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三、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金融贷款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取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金融贷款纠纷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有中断,可以中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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