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1年7到8年能不能出来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判刑多的一般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劳动改造,为监狱做贡献等,被政府判定是积极向好的行为来获得减刑;
2、影响减刑的还有犯罪性质。除非犯罪性质,犯罪行为特别恶劣,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不得减刑的,否则是可能获得减刑的。
3、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减刑的目的在于提高犯罪分子进行思想发行的积极性,一般来说,只有在服刑期间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服从指挥,都是可以进行减刑的。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刑,其中,对社会产生极其恶劣影响的犯罪分子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是被限制减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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