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入美国籍的条件
1、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3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2、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3、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6个月的时间。
4、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16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
5、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以此来考查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由美国政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国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国语言代替。移民法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国语言代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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