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结婚手续的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条件
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具体如下:一、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1、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双方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或者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4、2寸彩照3张,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双方照片的底色颜色要统一。5、如果是再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6、因私出境的人员还需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二、婚姻登记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是在自愿结婚的情况下进行结婚登记。2、双方的年龄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男年满22周岁,女必须年满20周岁。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依法办理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依法办理登记的条件是:一、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三、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控诉讼程序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哪些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该内容由 于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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