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及法律依据:离职时可以与单位签解除协议,也可以采取书面告知单位、单方面解除权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37、38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情形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劳动者还可依法解除其他情形下的合同。
法律分析
1、离职时劳动者可以与单位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也可以不签,除协商一致解约外,劳动者可以依法采取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单位、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等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离职后如何处理解约协议?
离职后,处理解约协议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首先,员工应仔细阅读解约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如果员工同意并签署了解约协议,应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方式履行义务。如果员工有任何疑问或不同意协议内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在处理解约协议时,员工应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最重要的是,遵守法律规定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以确保离职后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离职时,劳动者可与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也可选择不签订。除了协商一致解约外,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单位,或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处理解约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员工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如有疑问或不同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同时,员工应保留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遵守法律规定和诚实守信原则,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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