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受伤了怎么赔偿,法律如何规定
目前,在消费场所内摔倒受伤的事例十分常见,且多为孩子和老人,但就具体赔偿问题,还需结合伤者的伤势,商场自身安全保障措施,以及伤者自身使用相关产品的规范与否等方面来判定。
其中就商家而言,在今年“315消费者维权日”的“消费与安全”主题涵义中,还专门就企业、商家的安全服务意识和水平作了要求,要求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而从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出发,在经营者安全保证的义务角度,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设施、环境和提供产品服务符合安全要求。
如果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受伤是因为经营者自身安全保障方面的欠缺所导致的,那么经营者需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反之,则只需承担相关责任或者是出于人道的救助,具体赔偿数额需由当事双方具体协商。此外,如果消费者在商场内遭受第三方损害而导致受伤,那么伤者需同第三方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如果商场在消费者被第三方损害过程中,因经营者存在安全保障不到位而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的,商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为商场地滑而摔伤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商场要求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伤害的,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商场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应当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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