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附加税,具体如下:
1、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2、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标准:
1、增值税附加税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从2010年12月起,外资企业也需要缴纳附加税
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要交附加税,附加税就是市区按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县镇按百分之五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3%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3%交增值税。
增值税: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
2、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税收类型。
附加税: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
综上所述,增值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个分类,它是和增值税是相关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某种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所取得的收入价格与商品或劳务的外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经营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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