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的有效时间是长期的。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2、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离婚协议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不生效。
3、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协议离婚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3)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此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强制执行。
2、这些文书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做出这个文书的都是国家机关或社会机构。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认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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