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属规则:青苗补助费归种植者,附着物归所有权人。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置补助费需专款专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支付。不需统一安置者可用于保险费。市、县、乡政府应监督补助费使用。集体土地征收是否违法需另行考虑。
法律分析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助费用,归在土地上种植该青苗的人;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那么就归该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征收是否违法
拓展延伸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原则及实施细则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原则及实施细则是指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征收补偿款项的分配所遵循的原则和具体实施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依法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实施细则包括征收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分配比例、补偿标准等内容。在分配过程中,通常会考虑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农民的劳动和投入等因素,并通过公示、听证等程序确保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还会规定补偿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监督机制,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定明确的分配原则和实施细则,可以有效解决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属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结语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属问题涉及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分配。征收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应专款专用,监督使用情况。集体土地征收应按公平、合理、依法的原则进行补偿分配,具体实施细则包括计算方法、分配比例、补偿标准等。通过明确的分配原则和实施细则,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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