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在公司宿舍内发生意外意外公司按犯错原则承受职责。员工在宿舍发生意外意外,既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又非工作原由遭到意外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宿舍发生意外意外,公司按犯错原则承受职责。如果公司宿舍硬件设施和管理是导致意外发生的因素,公司按其中所占成分承受职责。公司对员工意外无职责的,由侵权方承受职责。无侵权方或者不能找到侵权方的,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工人非因工负伤待遇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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