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是否有抚养义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继父对继子女已经形成抚养教育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有抚养的义务,应当向继子女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未认定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继父就不存在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由子女的生父母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生父母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生父母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生父母有抚养义务,并且未按时给付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生父母定期向子女给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需要给付继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继父母没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是基于婚姻关系的事实抚养关系。如果继父母离婚后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不会强制其支付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存在于生父母和子女之间。本着血缘关系第一的原则,其抚养义务仍应由其生父母承担。
二、什么情况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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