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能分割夫妻财产。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或起诉离婚后,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或者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具体分割不仅要考虑一方的过错,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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